幫我這個案子畫建築圖的黃先生,在剛開始畫設計圖時,就要求我要去區公所問問關於新設水溝的事.

2013.04.09

一開始,區公所經建科承辦的林科員答應我可以幫我申請屋前的水溝,至於側邊的水溝則說沒有足夠的經費施作.

2013.05.29

林科員這個月本來要來做水溝了,但都沒確定日期.

2013.11.05

一段時間又過去了,遲遲沒下文,我又去了一趟區公所,結果是原先承辦的林科員離職了.

2014.01.08

區公所來看現場,接任的先生告訴我,他只能幫我做一個陰井和一條涵管接到對面水溝.在跟黃先生連絡過後,他認為這樣也ok.

2014.01.28

在沒接到通知的情況下,區公所已經把工程做好了,如下面的照片.

 CAM00729.jpg

因為工地前的路是政府還沒徵收的既成道路,所以聽說區公所當天施工時,現場有些附近居民(所有權人或地主)有反對的聲音.

我這塊"寶地"啊!在比較未開發的地區,附近有些地產權比較複雜,在我蓋屋的過程中,公共設施上都有些障礙,例如天然瓦斯,因為瓦斯公司沒有管線進來,新申請的話,含屋內管線的報價是九十幾萬!當然,一聽到這種價格直接就是放棄天然瓦斯了.

後面陸陸續續還有其它問題會浮出來"討錢"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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